对劳动合同中违法的“霸王条款”说不

发布时间:2016-12-16 13:29

   现实生活中,少数用人单位利用强势地位,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一些“霸王条款”,使劳动合同成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隐性地区。近日,市总工会官方微博发布今年第8号维权预警信息,提醒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,劳动合同中违法设置的“霸王条款”无效。

 经过对多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梳理,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总结了劳动合同中的五大霸王条款。

 霸王条款

 违法收取押金

 或扣押有关证件

 现象:少数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求职心切的心理,在劳动合同中要求职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定金、保证金、服务费、培训费、电脑费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押金;或是扣押职工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或暂住证、资格证书等其他能证明职工身份的个人证件,防止职工不辞而别。

 规定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收取定金、保证金(物)和抵押金(物),都属于违法行为,职工都有权拒绝。如果已被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的,职工有权在进入用人单位后随时要求返还。  

 霸王条款

 单方约定

 职工伤病残亡一切自理

 现象: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定责任,少数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作中出现伤、病、残、亡等现象,企业概不负责。这类企业大多集中在建筑、化工、机械等工伤事故多发行业。

 规定:我国工伤保险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只要不是劳动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,如发生工伤事故,不论职工是否存在过错,无论造成伤害的责任在谁,都应该按照规定标准对其进行伤害补偿。

 霸王条款

 限制离职,向违约离职

 职工收取违约金

 现象:一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,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完劳动合同提前离职,要支付违约金。

 规定:根据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动者享受自由离职权,合同虽未履行完毕,职工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;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,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法律规定只有两种情况下,用人单位可收取违约金: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,职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;二是违反了竞业限制责任的。

 霸王条款

 对女职工结婚生育提出

 年龄、年限等限制条件

 现象:一些女职工相对集中的单位,出于自身生产经营的考虑,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职工需要工作多少年、达到多少岁,方可结婚、生育。

 规定: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明确要求,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,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、生育的内容。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,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
 霸王条款

 要求职工无条件

 服从单位加班要求

 现象: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满足自身生产进度,在劳动合同中对加班加点做出强制性规定,要求凡是加班加点,职工都要无条件服从,否则就作旷工处理或者给以罚款。

 规定:根据《劳动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,要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,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,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。  

 市总工会特别提醒:订立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原则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,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、排除劳动者权利的,以及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,都属于无效劳动合同。

 此外,劳动合同部分无效,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,其他部分仍然有效。而在劳动合同中强行设置的霸王条款,基本上都属于无效条款。如果劳动者遭遇霸王条款,用人单位以此来约束劳动者,或者劳动者触犯霸王条款引发劳动争议,劳动者可拿起法律武器,依法主张劳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无效,劳动者的合法主张将会得到法律的支持。